國務院《二十條通知》對整治層層加碼問題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?
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:為保障社會正常生產(chǎn)生活秩序,《通知》明確要求,各地嚴禁隨意封校停課、停工停產(chǎn)、未經(jīng)批準阻斷交通、隨意采取“靜默”管理、隨意封控、長時間不解封、隨意停診等各類層層加碼行為,加大通報、公開曝光力度,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(guī)嚴肅追責。對于沒有發(fā)生疫情的地區(qū),要嚴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確定的范圍對風險崗位、重點人員開展核酸檢測,既不能隨意擴大核酸檢測范圍,也不能隨意擴大人員管控、社區(qū)封控、隔離轉(zhuǎn)運范圍。糾正“一天兩檢”、“一天三檢”等不科學做法。疫情發(fā)生地要分類有序做好外地滯留人員疏解,目的地不得拒絕接受滯留人員返回,既要避免疫情外溢,也不得加碼管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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